试用期内辞职不发工资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即使处于试用期,只要劳动者按照规定履行了辞职手续,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采取多种方式维权。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总之,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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