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式为,将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全部工资收入相加,再除以12,得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的确定对于工伤赔偿数额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多项赔偿待遇的计算。例如,在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的倍数。本人工资越高,所能获得的赔偿数额也就越高。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不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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