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通常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具体流程如下: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一般会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可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仲裁委员会依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若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工伤劳动仲裁一般会在规定的上述期限内完成,但实际时长会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数量及证明难度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