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例如,员工于3月1日入职,若4月1日仍未签订合同,那么从4月1日起至签订合同前一日,单位都需支付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等处罚。员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赔偿。用人单位应重视劳动合同签订,避免因违法不签合同而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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