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且不发工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关于未签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不发工资,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工资,并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仲裁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定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经济补偿等。具体赔偿数额需依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长、工资标准等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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