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若合同签订四年,属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的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具体试用期时长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需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劳动者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若双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定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总之,明确试用期期限及相关规定,有助于保障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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