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工单位应履行一系列法定义务,包括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等。其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其重要义务之一。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要求,有助于劳动者在面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情况时能获得相应保障,维持基本生活并减轻经济负担。若用工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要求其补缴,并可能因单位的违法行为遭受损失而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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