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其所包括的具体内容有:一是适用对象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二是适用情形法定。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三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四是拘留期限有规定。一般情况下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会对案件展开侦查,以确定被拘留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