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晓潇律师拥有双学历背景,本科毕业于河南科技学院,后又在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取得硕士学位。这样的教育经历为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使他能够从多个角度深入剖析案件。常晓潇律师执业于河南周豫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10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4103201610789592。他不仅是河南周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还担任民盟洛阳洛城支部副主委、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法学专家以及洛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行风建设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这些身份赋予了他更多的责任和使命,也让他在法律领域有着更广泛的影响力。在他办理的众多案件中,2019年马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格外引人关注。当时,马某接受被害人委托办理经适房购买手续并收取手续费,然而办理过程中因房屋认购政策变动等客观因素,房屋认购失败,马某退还了部分手续费。但之后被害人报案,马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拘留,到案后马某拒不交代案件事实情况。在公安侦查阶段,常律师在马某被拘留后迅速接受委托。他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马某,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情况,耐心告知马某应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工作如实供述。同时,他约见案件承办人,深入了解马某涉嫌罪名及已侦查的案件事实。在确定案件辩护策略为无罪辩护后,常律师精心整理材料,向办案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不批准逮捕辩护意见》及《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马某成功取保候审。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常律师让马某把剩余手续费向被害人退还完毕。他制作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从马某收取被害人钱款主观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没有实施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诈骗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等角度进行了详细阐述,全力为马某争取不起诉。材料递交后,常律师多次与承办人沟通起诉意见,后经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完全采纳了常律师的辩护意见,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马某作不起诉处理。常晓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他在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等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客户解决各类法律问题。无论是面对复杂的诈骗案证据难题,还是其他法律纠纷,常晓潇律师都能以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用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书写着法律公正的篇章,成为洛阳法律界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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