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张佳楠律师服务于深圳地区,现执业于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拥有7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4403201910088228。他的联系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1号汉国中心5503室。张佳楠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知识,本科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又在烟台大学深造,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他身兼数职,不仅是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还是深圳市福田区法援律师、深圳中级法院、福田法院、罗湖法院律师权益服务站律师以及深圳福田区民生律师团律师。擅长领域张佳楠律师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以及债权债务纠纷。在刑事辩护方面,他能够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处理中,他也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案例之传销活动罪辩护在吴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中,该案共有88个被告人,吴某在检察院起诉书中位列第36位。当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当事人家属找到张佳楠律师作为吴某的辩护人。张佳楠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向法院申请阅卷,并向相关部门申请调查取证。拿到卷宗材料后,他在众多的卷宗中仔细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线索。尽管当事人选择了认罪认罚,案件难度较大,但张佳楠律师经过认真仔细地阅卷,终于在大量资料中找到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同时,他多次会见在押的当事人,与其沟通案件细节,最终发现检察院指控的其中一名被害人,实则指控证据不足。经过与当事人研究探讨,确定了辩护思路,即在当事人坚持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辩护律师提出独立辩护观点。在法庭上,张佳楠律师充分辩护,最终获得合议庭的认可。原本当事人认罪量刑为5年,合议庭最终判决3年3个月。在88个被告人的辩护中,这是唯一获得合议庭改判的结果,也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成功案例之走私罪辩护蔡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中,蔡某作为国内货主,委托走关人员从香港过关取货并带至其店铺。经税务机关统计,蔡某偷逃税款金额为29.12万元。蔡某被公安侦查时,其家属找到张佳楠律师所在的律师团队作为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沟通案情,分析法律结果,并给当事人做心理疏导。待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及时申请阅卷,通过卷宗审阅,发现当事人在8个嫌疑人的案件中处于从犯角色,所起作用较小。经过与当事人家属及其本人沟通,并向检察院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在当事人家属向税务机关补缴全部税款后,律师与检察官充分多次沟通,最终取得检察院对蔡某不予起诉的好结果,同样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认可。张佳楠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法律领域不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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