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晶晶律师:深耕法律十余载,坚守初心护正义杨晶晶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3年,她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公益、坚守”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深耕不辍。她是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中共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婺城区刑事委员会委员及金华市律师协会巾帼律政团成员等多重职责。她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拥有执业证号1330************080,服务地区为浙江金华,联系地址是浙江省金华市金磐路1188号(金磐数字经济园B220-225),擅长处理婚姻、遗产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多年来,杨晶晶律师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作为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长期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她曾在2015年被金华市司法局评为“金华市首届首秀法律援助律师”,2024年度获评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被中共金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这些荣誉背后,是她对法律事业的赤诚与坚守。陈某某诈骗案:拨开迷雾,守护正义在杨晶晶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陈某某诈骗案极具代表性。案件经过陈甲(化名)涉嫌犯罪被刑拘后,其家属请求陈某某(化名)帮忙协调相关事宜。陈某某找叶某(化名)帮忙,最终使陈甲取保候审。陈甲为感谢陈某某,向其支付60万元请托费。陈某某将款项购买烟酒后全部赠送给叶某等人,全程未从中谋取任何个人利益,甚至自行倒贴部分款项。后来,陈甲因个人原因,不再要求陈某某继续协助处理案件相关事宜,双方就费用问题未产生额外争议。然而,陈甲却以陈某某涉嫌诈骗向公安控告,公安机关以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办案难点与辩护思路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公安机关初步认为陈某某以帮忙协调案件为由收取款项,涉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嫌构成诈骗罪。同时,因陈某某与叶某某(化名)有过其他经济及业务往来,公安机关亦怀疑双方存在共谋情形,可能构成共同犯罪,这给辩护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办案过程与成果杨晶晶律师明确辩护思路后迅速展开工作。她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同时梳理证据线索。结合法律规定,她撰写并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清晰阐述了辩护核心。在这个过程中,她同步与承办检察官、民警进行沟通,充分论证陈某某不构成诈骗罪、不应逮捕的观点。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陈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后依法撤销该案侦查,陈某某顺利释放,彻底摆脱刑事追诉,恢复了正常生活。结语杨晶晶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办案思路和娴熟的法律技能,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在法律领域的付出和努力,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也获得了行业同仁的高度认可。未来,相信杨晶晶律师会继续坚守法律初心,在专业执业与公益担当的道路上不断前行,践行律师的使命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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