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孙体红:经验丰富实力强孙体红律师毕业于皖南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医学学士学位。他执业年限达7年,执业证号为13402201911090903,现就职于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芜湖。孙律师曾就职于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做过伤残等鉴定,还担任过保险公司医疗损害理赔岗负责人,如今是金亚太医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他的业务领域主要为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尤其专注于人身损害领域(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工伤等)纠纷处理,自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各类案件,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办理案件专业、敬业、勤奋、负责,还担任湾沚区总医院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一审:按损伤参与度判决2022年,张某某(化名)与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后不幸死亡。交管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之后经交警部门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张某某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车祸外伤与其死亡后果只存在轻微原因力。一审法院依据司法鉴定意见,即交通事故对死亡后果参与度为10%-15%,酌情认定参与度25%,并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85,663.38元。这样的判决结果对于张某某的家属来说,显然难以接受。二审据理力争:改判不考虑损伤参与度孙体红律师接受张某某家属的委托,代理此案二审。在二审中,孙律师提出了重要观点:张某某自身疾病并非过错,与损害无法律上因果关系,应参照最高院24号指导案例,不得因受害人特殊体质减轻侵权人责任。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张某某家属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孙律师的意见,改判不考虑损伤参与度,赔偿额增加至707,396.7元,这一结果为张某某家属争取到了更合理的赔偿。在法律纠纷日益复杂的今天,专业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孙体红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这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相信在未来,他会继续以专业的服务和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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