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赠房但未过户,该房产在赠与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若继承人选择继续履行,应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名下,之后该房产不再作为赠与人的遗产,也就无需用其偿还赠与人的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续履行赠与合同,那么该房产仍属于赠与人的遗产。此时,遗产首先用于清偿赠与人的债务,如有剩余,才由继承人继承。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债务的清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优先偿还优先债权等。受赠人对赠房享有债权,可要求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以保障自身权益。总之,此类情况需依据继承人对赠与合同的态度及遗产处理规则来确定房产及债务的具体处理方式,核心在于明确房产的归属及债务的承担主体,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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