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中房子的分割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房子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可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协商不成时,法院通常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比如考虑哪方更需要居住,哪方抚养子女等。若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明确表示赠与己方子女,登记在该子女名下,视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且登记在双方名下,或登记在对方名下,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此外,若房子存在贷款,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总之,婚后房产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准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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