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还贷款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婚后还贷资金来源。若婚后还贷是用夫妻共同收入,那么这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房产时,需对非产权登记方进行合理补偿,以平衡双方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