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的权利主要包括:1. 收取保险费的权利,这是其基本经济权益,以维持保险业务运营。2. 对保险标的的检查、监督权,可确保标的风险状况符合承保条件。3. 了解投保人、被保险人相关情况的权利,以便准确评估风险。4. 在特定情形下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如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等。保险人的义务主要有:1. 说明义务,需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2. 及时签单义务,在达成保险合同后尽快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3. 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且符合合同约定时,依约履行赔付责任。4. 保密义务,对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5. 通知义务,如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通知投保人,以及保险标的转让时通知受让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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