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和解后被执行人仍不执行,可采取以下措施:1. 申请恢复执行:及时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提交和解协议及被执行人未履行的相关证据,要求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程序。2. 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3. 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法院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如禁止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入住星级酒店等,通过信用惩戒迫使其履行和解协议。4. 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向法院申请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刑事手段保障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需注意,要密切关注执行进展,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以推动执行程序顺利进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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