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若发现新证据,存在申请再审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里的新证据应符合法定条件。它必须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是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亦或是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意见者重新鉴定,推翻原鉴定意见的证据。若满足上述关于新证据及申请再审的条件,当事人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启动再审程序。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进入再审审理阶段。通过再审程序,以确保案件能依据新证据得到更公正的裁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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