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要回孩子抚养权,需满足法定情形并遵循相应程序。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要回抚养权的程序如下:首先,收集对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成长不利的相关证据,如对方存在不良嗜好、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方面的证据。其次,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提交民事起诉状,并附带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可能会安排调解,若调解不成则依法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充分阐述自己抚养子女的优势及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况,以增加获得抚养权变更的可能性。总之,通过法定情形与合理的程序,争取实现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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