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律师,执业于
北京大成(
青岛)
律师事务所,拥有10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70220xxxxxxxx48。他毕业于
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本科学历,同时担任青岛市
知识产权维权中心调解员。其服务地区主要为青岛,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3层。
案件背景:虚拟财产转让纠纷凸显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的交易日益增多。2023年3月,原告与被告签订《转让协议》,被告将某款网络游戏账号转让给原告,原告支付50000元转让款。被告承诺账号为合法财产并保证安全,若账号被找回、丢失需赔偿原告三倍经济损失。然而,2023年11月,账号出现密码错误、无法登录的情况,原告与被告沟通解决无果,遂诉至
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转让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应诉难点:多重难题待解
-举证层面:游戏账号为虚拟财产,被找回、盗号行为隐蔽,原告仅能提供账号无法登录截图,难以直接证明账号被找回的具体主体及行为,被告借此主张原告举证不能。
-交易风险层面:案涉账号为二手转让账号,被告抗辩原告明知交易风险仍受让,应自行承担损失,如何界定双方对交易风险的注意义务及责任划分成为难点。
-格式条款层面:被告主张合同中三倍赔偿条款为原告提供的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应属无效,如何证明该条款系双方合意达成是重要难点。
-损失证明层面:原告按合同约定主张三倍经济损失,被告抗辩原告未举证证明实际损失,且
赔偿金额超出可预见范围,论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的有效性及合理性成为关键。
代理思路:精准出击维护权益
张鑫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针对性的代理思路。首先确认合同合法有效,案涉《转让协议》系双方通过第三方平台签订,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
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三倍赔偿条款为游戏账号转让交易中的合意条款。其次,通过提交转让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再者,论证原告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受让账号过程中明确被告义务,账号出现问题后及时沟通。最后,主张被告依约履行返还转让款及违约金义务。
案件结果:部分诉求获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可案涉《转让协议》合法有效,认定被告未能履行账号安全保障义务,构成违约,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转让款的诉讼请求。但考虑到原告对二手游戏账号风险未尽到充分审慎注意义务,且未举证证明具体实际损失,同时有占有使用账号的事实,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50000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最终判决被告返还转让款50000元,案件受理费按比例分担。
律师点评:规范交易防范风险
本案是典型的虚拟财产转让
合同纠纷,其审理结果对类似纠纷具有重要参考意义。虚拟财产转让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游戏账号交易存在风险,交易双方应尽到充分的审慎注意义务,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违约金条款的适用需结合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判断,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可对违约金计算方式等作出更具体约定。在虚拟财产转让合同中,出让方应保证转让标的的合法性及使用安全性,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总之,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交易缺乏明确规范,交易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通过规范合同约定和留存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