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传、假传军令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存在以下区别:主体方面,二者主体范围基本一致,均为军人。客体上,拒传、假传军令罪主要侵犯作战指挥秩序,通过对军令传递环节的破坏影响指挥;战时违抗命令罪不仅侵犯作战指挥秩序,还侵害国家军事利益,因其违抗命令可能导致作战部署被打乱等,危害更大。客观行为表现上,拒传军令是拒绝传递军令,假传军令是故意错误传递军令;战时违抗命令罪是在战时故意违背并拒不执行上级命令,违抗形式更为宽泛,不限于对军令传递环节的干扰。主观方面,二者均为故意。但拒传、假传军令罪着重于对军令传递的故意阻碍或虚假传递;战时违抗命令罪强调对上级命令的公然违抗故意。处罚上,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适用不同刑罚幅度,战时违抗命令罪处罚一般相对较重,因其对作战及军事利益危害更为直接和严重,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