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律师可以会见。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律师会见时应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总之,刑事拘留后律师依法享有会见权,这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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