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史学伟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在企业经营相关法律及商事法律领域声名远扬。他是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工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同时身兼杭州市律协民商法委员会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在他执业的10年时间里,成功办理了众多案件,其中案例——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胜诉),更是展现了他卓越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一、基本信息与专业能力史学伟律师在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座12层。他具备多方面的专业能力,擅长企业法律顾问、股权结构、劳动用工等多个领域。其教育背景丰富,拥有西南科技大学交通工程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以及安徽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还持有破产管理人资质证书。在行业贡献方面,史学伟律师深耕破产管理领域,近些年办理破产案件超100件,依托府院联动优势,熟悉本地法院及税务部门工作机制,累计帮助客户挽回损失上亿。他还持续开展多维度普法宣讲,举办8场主题讲座,覆盖多个群体。此外,他编撰的《经营企业常见法律通识》,为创业者及企业经营人员提供了实用的法律参考。二、过往典型案例回顾在执业过程中,史学伟律师办理了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在破产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中,他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维护了破产程序的合规性;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二审胜诉)一案,为破产企业追回了千万出资款;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胜诉)中,突破拒赔壁垒,为企业追回500万保险金;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胜诉)里,撤销了恶意转移财产行为,保障了债权实现。三、案例: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胜诉)详情(一)案件背景张某(化名)作为绍兴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25%的股东,因不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要求查阅公司成立以来的公司章程、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然而公司拒绝了他的请求。张某(化名)无奈之下委托史学伟律师提起诉讼,而公司在上诉时主张股东无权查阅会计凭证。(二)案件难点在公司法修订前,并未明确规定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公司以“会计凭证具有秘密性”为由拒绝提供。这使得案件在处理过程中面临着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难题,同时也需要应对公司以保护秘密为由的抗辩。(三)代理策略与结果史学伟律师的团队从股东知情权的立法目的出发,结合会计法相关规定进行论证。他们指出会计凭证是会计账簿的基础依据,如果股东不查阅会计凭证,就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股东的知情权将流于形式。此外,团队还强调张某(化名)持股比例均等,不存在滥用权利的情形。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代理意见,判决维持原判,判令公司提供包括会计凭证(含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在内的全部资料供张某(化名)查阅。这一判决充分保障了股东的核心权利,也彰显了史学伟律师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史学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案件中为客户解决了实际问题,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肯定。他收到的当事人赠送的锦旗,题词涵盖“尽心尽责,专业精湛”“为民解忧,律师楷模”等,正是客户对他在企业危机处理、破产管理、合规顾问等业务领域服务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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