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条件如下:1.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2. 客体:是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活动的权威性。3.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4. 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情节严重包括致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多种情形。 如果有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机关将依法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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