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立案条件如下:1. 主体方面: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般是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此罪。2. 主观故意:必须是故意,即明知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会危害社会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3. 行为表现: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使用作废的金融凭证诈骗。冒用他人的金融凭证诈骗。4. 数额标准: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当达到上述立案条件时,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展开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受害者在发现此类犯罪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金融凭证原件、交易记录、嫌疑人信息等,以便公安机关顺利开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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