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会继续被羁押直至法院判决。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这种情况下,最长可能被拘留37天。3.在侦查阶段,如果案件复杂等原因,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延长一个月。后续还有审查起诉阶段等,整个过程时间跨度较长。最终的拘留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程序的推进。总之,没有判刑前的拘留时间不是固定的一个值,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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