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不出资不算完整意义上的入股。1. 从法律角度看,入股意味着成为公司股东,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义务。而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之一。不出资就无法履行这一核心义务,会影响股东身份的认定。2.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中,通常会明确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等。不出资违反了这些约定。3. 若允许入股不出资,对其他已出资股东不公平,破坏了公司资本的充实原则。4. 若公司因经营需要对外承担债务等责任时,不出资的“股东”无法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5. 实践中,不出资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入股行为。公司有权要求该“股东”补足出资,并可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其他股东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或解除其股东资格等。总之,入股不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运营规则,不能被视为有效的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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