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吴俊辉的基本信息吴俊辉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律师及名誉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205202411764607,服务地区为苏州,联系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现代传媒大厦21楼。复杂案件背景与一审困境2024年,原告王女士(化名)以民间借贷纠纷将郭女士诉至上海市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借款及利息。不利的是,在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里,郭女士对原告欠款表述回复了“嗯”,这成了原告庭审主张债权的核心证据。郭女士在上海案件庭审期间向吴俊辉律师咨询,初步分析表明,若仅围绕“借贷关系”抗辩,郭女士大概率会因自认内容败诉,面临高额还款压力。巧妙策略扭转一审局势面对严峻形势,吴俊辉律师为委托人制定了从根本上否定借贷关系、确立投资关系的核心诉讼策略。一是重新定性法律关系,指出双方无借贷合意,款项是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出资款;二是全面挖掘证据链条,指导委托人整理提交《股份合作协议》、讨论公司经营的微信记录、三方签订协议的视频及证人证言等,还原合作本质;三是有效解释不利证据,结合语境和交易习惯,说明“嗯”并非对“欠款”的确认。上海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双方为合伙关系,款项是投资款,驳回原告诉求,首战告捷。二次诉讼的周密防御原告未放弃,以“合同纠纷”将郭女士及其公司诉至苏州市人民法院,请求返还投资款及利息。吴俊辉律师及团队制定了更周密的防御方案。强化股东身份事实,强调原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具备股东实质特征,出资款已转化为公司法人财产;援引既判力与禁反言原则,指出上海判决已认定款项性质,原告主张相悖;坚持清算前置程序,说明公司未经清算,股东无权直接抽回出资;提交书面质证意见,指出原告对庭审笔录断章取义。最终裁判与案例启示2025年,苏州市人民法院再次采纳吴俊辉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股份合作协议》是合伙协议,款项系合伙投资款,原告主张解除协议缺乏依据,未清算前直接要求返还投资款于法无据,判决驳回原告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其承担。此案的成功,关键在于穿透表象精准定性,化被动为主动,专业判断果断取舍,进行系统性的诉讼策略规划。它不仅为客户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也为处理类似疑难复杂纠纷提供了有价值的司法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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