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通常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病情等因素综合判断。例如骨折等情况,可能需要数月的恢复时间,在此期间就处于停工留薪期。3.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4. 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保障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权益。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相关待遇,工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来证明自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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