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后,可找以下部门处理:1.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如果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比如对工伤待遇有分歧,就需要通过仲裁来解决。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地工伤事故发生后,安监部门可能会介入调查事故原因,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 工会组织: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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