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既需要做伤残鉴定,也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二者目的和作用有所不同:1. 伤残鉴定:目的:主要是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侧重于对身体损伤程度的客观评定。依据: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作用:是享受伤残待遇的重要依据,比如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数额等。2. 劳动能力鉴定:目的:评估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依据:也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相关标准。作用:对于工伤职工能否继续工作、是否需要护理依赖等提供依据,进而确定相应的工伤待遇,如停工留薪期时长、是否需要支付护理费等。一般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根据伤情稳定情况,按规定程序分别申请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准确确定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各项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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