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罪名。具体内容如下:1.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虐待罪主要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遭遇虐待行为,受害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向法院自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证明虐待行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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