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正常情况下每周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分点来说:1. 正常工时制度下,每周工作时间不超四十四小时。2. 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一般每日不超一小时。3. 特殊原因加班,每日不超三小时且每月不超三十六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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