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天数各地不同。7.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8.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