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3. 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形下,刑事拘留后7天内批捕;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后30天内批捕。例如,张三因普通盗窃被拘留,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7天内会将提请批捕的材料送交检察院,检察院在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若李四是流窜作案盗窃,公安机关可在拘留30天内提请批捕,检察院同样在7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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