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林上乾律师,法律硕士,是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30***********804,服务地区为温州,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8-9层。他从事律师工作23年,办理了2500余件案件,其中刑事案件1500余件,荣获温州市青年律师辩论赛优胜奖、“越人杯”温州市公诉人.律师论辩赛一等奖、温州市诚信律师标兵等荣誉。经典刑事辩护案例林上乾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他成功办理了诸多案件,如“陈某如(化名)”合同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陈某德(化名)”合同诈骗案,经三次开庭,检察院撤回起诉;“刘某(化名)”抢劫、故意杀人上诉案(该案中央电视台12频道予以专题报道,一审判处死刑),上诉改判死缓等。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深厚功底。刑事上诉成功发回重审案此案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类型为强奸罪,因涉及个人隐私,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2024年9月13日,甲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2025年6月10日,一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判处三年二个月。甲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12月25日,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因补充侦查需要,本案延期审理两次。2026年1月20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林上乾律师作为辩护人,在程序上独立提起上诉,协助甲成功启动二审救济程序。在实质辩护中,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展开专业辩护。最终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原判认定甲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1款第(三)项,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终审裁定。此案体现了二审程序对一审裁判的纠错功能,彰显了“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理念。开设赌场罪缓刑案本案由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类型为开设赌场罪,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2025年3月至4月28日期间,丁方等人在温州市鹿城区xx大楼xx棋牌室、纺织路xxxx室开设赌博场所,组织他人以“德州扑克”形式进行赌博,通过抽头及保险分红获利,赌场共收入赌客赌资至少166万余元。甲受雇担任荷官,乙受雇担任理手,丙提供赌博场地,案发后,甲、丙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乙在审理期间退赃。林上乾律师作为丙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定性为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的定性异议,还专门就丙被扣押的手机提出辩护意见,指出该手机仅用于收取租金,与本案犯罪关联性低,不属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予以返还。法院认定本案符合开设赌场罪特征,未采纳罪名变更意见,但综合考虑各被告人情节,对三被告人均适用缓刑,丙的手机未被没收。此案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多重价值。林上乾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其专业素养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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