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黄庆强:21年执业铸就专业实力黄庆强律师,广东云浮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广东广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445**********079,执业年限达21年。他服务于云浮市,联系地址为云浮市云城区城基路4号微波大厦六楼。黄律师办理过各类型的民事、刑事案件,谙熟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商事仲裁的全部流程及各节点的技巧,专长领域包括法律顾问、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合同、房地产、工程建设等。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案:精准策略维护权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发的保险索赔诉讼及后续再审案件中,受害者杨某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其第一顺位继承人向侵权人及承保相关意外险的某保险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一审判决后,受害人家属不服部分判决提起上诉,获得二审法院支持。后保险公司不服二审判决,以“受害者可能处于醉酒状态应免责”及“二审超诉请裁判”为由,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黄庆强律师接受受害人家属委托,在一审、二审及再审审查阶段全程代理。针对保险公司主张的醉酒免责事由,黄律师强调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保险公司始终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事故发生当时受害者处于醉酒状态,也未能证明家属曾拒绝进行必要的死因鉴定或酒精检测,其免责抗辩缺乏事实基础。针对诉请范围,黄律师清晰梳理并指出,当事人一审提出的系概括的赔偿总额请求,二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在该总额范围内依法确定由保险公司在其保险限额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未创设新的诉讼请求,裁判尺度合法合理。最终,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完全采纳了黄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保险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涉企逃税案:厘清责任边界保障企业发展在涉企逃税案件中,如何界定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平衡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发展是重要司法课题。黄庆强律师承办的一起涉企逃税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逃税罪认定需严格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本案核心争议为当事人是否属单位犯罪责任主体。证据显示,当事人虽曾为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但已转让全部股份,且职责仅覆盖生产研发、生产线管理,未参与财务审批、税务申报等核心财务工作,无证据证明其有逃税主观故意或客观行为。其次,司法机关办理涉企案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注重保护民营企业权益。涉案企业已停止经营,当事人作为原法定代表人及核心技术人员,是推动税务补缴、财务清算等遗留事宜的关键,对其取保候审更利于案件妥善处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此外,逮捕审查需严格判断社会危险性,涉企逃税案属经济犯罪,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黄庆强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在21年的执业生涯中,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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