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曼华律师:专业与经验并存的法律守护者张曼华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拥有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现执业于广东惠泰(仲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1***********654。她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第九届惠州律师代表,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尤为擅长合同纠纷和刑事案件,在刑法、公司法、合同、债务等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不仅是广东惠泰(仲恺)律所合伙人律师,还担任刑事法律事务部委员、惠州市律协维权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融资租赁委委员。成功代理开设赌场罪案件张曼华律师代理的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近日审结。四名被告(化名)与他人合伙设立网络赌博工作室,利用赌博软件为赌客提供上下分服务,涉案投注额累计达500余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各被告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不认定为从犯。不过,鉴于四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体现了张曼华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辩护能力,能够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其他成功案例彰显专业实力除了上述开设赌场罪案件,张曼华律师还有其他成功案例。在2025年,她接受接近10个套路贷案件的当事人的委托,为其辩护,案件涵盖广东区域佛山、东莞、深圳、惠州,当事人涵盖套路贷公司的员工、老板及套路贷公司的车辆的上游供应商,取保概率达到80%。另外,她还成功代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获缓刑判决。当事人被指控参与组装假冒知名游戏手柄,涉案金额巨大,接近700多万。辩护过程中,张律师紧扣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这一核心,结合其“认罪认罚”“坦白”“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向法庭系统论证了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从犯,并充分考虑其悔罪表现,判决当事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张曼华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相信她将继续以专业的素养和敬业的精神,为更多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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