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曼华律师简介张曼华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拥有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现执业于广东惠泰(仲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1***********654。她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也是第九届惠州律师代表,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尤为擅长合同纠纷和刑事案件,在刑法、公司法、合同、债务等领域颇有建树。她还担任广东惠泰(仲恺)律所合伙人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委员、惠州市律协维权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融资租赁委委员等职务。她曾为东龙南药、广日集团下属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代理开设赌场罪案件张曼华律师代理的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近日审结。四名被告(化名)与他人合伙设立网络赌博工作室,利用赌博软件为赌客提供上下分服务,涉案投注额累计达500余万元。此类案件性质严重,不仅扰乱社会秩序,也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审理认定,各被告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不认定为从犯。然而,鉴于四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这一判决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考虑到了被告的认罪态度。其他成功案例除了这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张曼华律师还在其他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2025年,她接受接近10个套路贷案件的当事人的委托,为其辩护,案件涵盖广东区域佛山、东莞、深圳、惠州,当事人涵盖套路贷公司的员工、老板及套路贷公司的车辆的上游供应商,取保概率达80%。另外,她还成功代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当事人被指控参与组装假冒知名游戏手柄,涉案金额巨大,接近700多万。在辩护过程中,张曼华律师紧扣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这一核心,结合其“认罪认罚”“坦白”“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向法庭系统论证了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从犯,并充分考虑其悔罪表现,判决当事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张曼华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担当。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她将继续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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