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朱建华律师。他拥有医学教育背景,毕业于河北北方学院法医学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会员,现于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年限达6年,执业证号为1130**********253,服务地区为河北张家口,联系地址在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盛华西大街17-1平安商务会馆6层。朱建华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采用团队办案模式,将专业知识与老律师执业经验相结合,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他还获得了诸多荣誉和专业能力证书,如2024年的《企业合规师》证书等,在行业内贡献突出。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过的一个典型案例。意外降临:维修工人受伤索赔遇阻2020年5月17日,李某(化名)在赤城县杨家庄抢修通信故障时,不幸从木杆上掉下摔伤,随后在张家口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他腰2、3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脊髓损伤、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李某为八级伤残,护理期90日,后续需二次手术取胸12-腰4椎体内固定钉棒系统,费用约15000元。李某作为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赔付了意外医疗保险金50000元、住院补贴5100元、意外伤残保险金60000元,但拒绝按30%给付比例支付伤残保险金差额240000元。寻求帮助:律师分析案情决定诉讼李某前往朱建华律师所在律所咨询,朱建华律师团队了解并分析案情后,认为此案可诉。在告知案件相关风险后,李某选择由该律所代理,随后起诉至法院,请求某保险公司按照意外伤残保额的30%赔付保险金240000元。激烈交锋:律师据理力争维护权益诉讼中,保险公司答辩称李某所在单位公司在其公司投保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险种有中国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意外伤害)保额1000000元,同时附带中国某保险附加伤残特约保险条款,对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作以约定。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合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投保人在自主选择并缴纳了较低保费后,应当遵守合同效力,且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保险责任,在本案中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面对保险公司的答辩,朱建华律师团队庭前查阅了众多相关案例,搜集了主管部门的监管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开庭时,朱建华律师发表了代理意见,并征得法官同意庭后提交了10页书面代理词,充分阐述了己方观点。圆满结局:法院支持判决获赔差额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建华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未采纳保险公司的意见,判决某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某(化名)伤残保险金24万元。判决后,保险公司并未上诉,在履行期内将240000元、案件受理费2450元一并打入法院账户。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保险公司在未足额支付保险金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不应轻易选择放弃索赔,应分析保险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后作出决定。朱建华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为李某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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