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半年不到的,应按半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还需支付代通知金。即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3.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主张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所以工作半年不到被违法辞退,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具体计算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总之,半年不到被辞退,劳动者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代通知金及赔偿金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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