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无法及时通知。比如无法通知家属的,包括家属的联系方式不明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待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3.通知家属通常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等方式进行。书面通知一般会送达家属本人签收,电话通知则会告知家属被拘留人的相关情况及拘留地点等重要信息。4.如果家属长时间未收到通知,可以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机关询问情况,了解亲人是否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以及拘留的具体原因等。公安机关有义务向家属说明情况,但对于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5.家属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如有需要,可以为被拘留人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等,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总之,正常情况下是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特殊情况除外。家属要密切关注通知情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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