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王晓凡介绍王晓凡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拥有新闻学本科学士学位。现就职于浙江京衡(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团队副主任,执业年限为5年。他专注研究刑事案件,对刑事法律、司法解释、判例规则都进行了持续深入的研究,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其职业信念是:每一自由都值得捍卫,每一次辩护都关乎命运。同时,他还擅长处理婚姻家事和合同纠纷,凭借曾经的记者生涯和法律实务工作,造就了严谨细致、务实认真的专业态度。窝藏、转移毒品罪案例办理2024年5月,陈某(化名)因其表弟销售毒品罪被公安部门抓获,将表弟车内的两千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严转移隐藏销毁。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一开始量刑四年,陈某(化名)没有签署认罪认罚。王晓凡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解情况,发现基本事实并不复杂,也无多大争议。在仔细阅读案卷证据后,王律师认为只有从鉴定意见上寻找突破口,因为本罪名量刑的重要依据就是毒品数量的多少。他仔细搜索网上案例,发现电子严的依托咪酯含量大不相同,不同鉴定机构测出的含量也有区别,于是提出鉴定的程序问题以及取样问题。侦查机关重新鉴定后,将毒品的数量大幅减少,最终检察院量刑一年九个月,陈某(化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王律师认为,在实践中,好多律师认为鉴定意见就是既成结论,对其结果不加以质疑,事实上,大量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鉴定样本等都存在问题,大胆质疑,寻找辩护的突破口,可从鉴定意见入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例办理2024年,傅某(化名)因在某运营网站上担任版块博主,通过发布带有淫秽内容的小说、图片吸引流量,累计传播量点击量比较大。傅某(化名)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阶段量刑四年。王晓凡律师接受委托详细阅卷后,和傅某(化名)沟通,确定本案努力方向是要争取到三年以下,适用缓刑。由于本案的违法所得不多,因此切入点就是淫秽物品的数量或点击量。点击量当时侦察机关无法获取,只能从扣押的电脑手机里提取傅某(化名)在该网站上的传播数量。王律师就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程序、统计方法提出质疑。到了法院阶段,量刑从四年变为三年,且傅某(化名)退还违法所得,缴纳罚金,最终适用缓刑。王律师表示,认罪认罚在此类案件中具有显著的“程序红利”,能有效争取从宽处理,同时要高度重视电子数据的审查,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提出专业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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