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存在以下区别:1. 发生原因:中断是因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引起。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函主张还款,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是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像因自然灾害导致当事人无法在时效内主张权利。2. 时间计算: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中断事由发生在时效进行到一半时,那么之后的时效又重新从开始计算。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比如在时效最后三个月出现中止事由,消除后再经过三个月时效才届满。3. 产生后果:中断的后果是已经经过的时效归于无效,重新计算时效。中止是暂停计算时效,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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