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最新立案标准如下:1.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 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 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贪污数额不满“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 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 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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