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格式合同具有特殊性。它是一方预先拟定,相对人只能对其内容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格式合同旨在提高交易效率,但可能因一方优势地位损害相对人利益。权利义务提供方有公平拟定条款提示和说明重要条款的义务;相对人有审查条款并决定是否接受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预先拟定未协商重复使用。实务建议相对人要仔细审查格式合同条款,尤其注意加粗加黑等提示部分。若发现不合理条款,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如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咨询投诉,必要时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纠纷,收集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证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