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从用工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需每月额外支付5000×70% = 3500元作为二倍工资差额(若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订立之日起同样按此标准支付)。需注意,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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