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职三年已过劳动仲裁时效,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依法缴纳社保等侵害其权益的行为,且在离职后一年内知晓的,可在知晓后一年内申请仲裁。所以,离职三年通常不能申请劳动仲裁,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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