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9年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他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3000+,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过的案例8——代理李XX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一、案情简介2018年7月3日,申请人李XX入职被申请人公司福建XX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XX铁路XX隧道内从事隧道支护工作,工资5000元/月,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7月30日18时,李XX在工作时被隧道顶落石砸中后背,随后被送往XX市立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1.L1、L2椎体压缩性骨折;2.L1椎体右侧横突及右侧椎板骨折;3.胸骨体骨折并胸骨体后缘血肿;4.右第7-12后肋骨折;5.双肺下叶挫伤;6.右前额皮肤挫裂伤。李XX住院60天后出院回家休养。2018年12月20日,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元)认定,其所受伤害为工伤。2019年4月3日,经三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XX为劳动能力功能障碍玖级。之后,李XX找到林涵律师,要求其帮自己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二、案情分析林涵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进行分析,指出申请人李XX经过工伤认定,也经过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为九级伤残,被申请人福建XX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三、仲裁裁决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1.申请人李XX与被申请人福建XX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双方即解除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福建XX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李XX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9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48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0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649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496元,小计193692元,扣除被申请人已支付的35000元,被申请人应当支付158692元。林涵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提供了准确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维权策略。在他的努力下,李XX成功获得了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除了这起案例,林涵律师还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权XX(化名)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其辩护后无罪释放,成XX涉嫌非法拘禁经其辩护检察院不批捕等。他始终秉承“为人至诚,为业至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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