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需注意,用人单位要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招聘时明确的录用标准及员工未达标的考核记录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比如员工多次旷工、违反保密规定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此有明确规定且已公示告知员工的,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如因员工失职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5. 因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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